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5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TCL 定转 2”2021 年付息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TCL 定转 2
2、债券代码:124017
3、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26,000,000 张
4、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9 日
5、债券付息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
6、票面利率:第一年 0.50%,第二年 0.10%
一、本次定向可转债“TCL 定转 2”发行概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21 号文核准,TCL 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 511,508,951股股份、6,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向 2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 26,000,000 张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26 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非公开发行的 26,000,000 张可转债已完成登记。
“TCL 定转 2”具体情况如下:
定向可转债中文简称 TCL 定转 2
定向可转债代码 124017
定向可转债发行张数 26,000,000 张
定向可转债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定向可转债存续起止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2 年,即
期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9 日
定向可转债付息日 本次可转债的起息日为发行结束之日,采用每年付
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投资者认购的可转债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可转债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双方将根据相关
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次可转债的起息日为发行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本次计息期
间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本期为“TCL 定转 2”第一年付
息,票面利率为 0.50%,每 10 张“TCL 定转 2”(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5.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TCL 定转 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
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4.00 元(税后);对于持有“TCL 定转 2”的合格境外
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 5.00 元(含税);对于持有“TCL 定转 2”的其他债
券持有者,每 10 张派发利息 5.00 元(含税),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债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9 日
债券付息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
四、本次定向可转债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本次定向可转债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TCL 定转 2”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六、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TCL 定转 2”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联系部门: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33311668
特此公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