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
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禁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TCL 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 TCL 科技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禁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出现的简称均与《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中的释义内容相同。
一、本次解禁的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21号)核准,TCL 科技向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产投”)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星”)39.95%股权。
上述交易向武汉产投发行可转债 6,000,000 张,债券代码“124016”、债券简称“TCL
定转 1”,上述定向可转债已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了登记工作。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上述限售可转债未发生变化,
为 6,000,000 张。上述可转债的锁定期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
二、本次申请解禁的可转债持有人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解禁相关承诺
武汉产投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
(二)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方均已履行相关承诺。
三、本次解禁的可转债的相关条款
1、债券简称:TCL 定转 1
2、债券代码:124016
3、发行数量:6,000,000 张
4、票面金额:100 元/张
5、债券利率:第一年为 2.00%、第二年为 1.50%
6、债券期限:2 年,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
7、转股期限: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
8、当前转股价格:3.79 元/股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可转债数量、解除限售日期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解除限售的可转债持有人武汉产投履行了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的相关可转债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部分可转债解禁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部分可转债解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刘 坚 吴恢宇 费韶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