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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8

中信海直: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1-04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此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自2016 年以来,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 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项与普华永道进行事先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公司董事会对普华永道多年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慎重筛选,拟聘任信永中和为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拟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传云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9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2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因执业某上市公司 2018 年度年报审计项目
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受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已整改完毕。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拟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信永中和签署相关协议。

    三、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为公司2016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了 5 年审计服务。普华永道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此公司对普华永道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原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原因

    因与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合同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与普华永道及信永
中和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工作。

    四、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三)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
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五)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证照及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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