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1-038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星
期一)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19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69,699,717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向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9,699,717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 6.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03,048,160.5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
用 21,801,523.9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1,246,636.56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全部到位,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验字[2021]第 1-00118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联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调整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为飞
机购置项目 123,608,383.08 元。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根据项
目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将会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
置的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飞机购置项目 33,900.00 33,900.00
航材购置及飞机维修项目 61,300.00 61,300.00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800.00 40,800.00
合计 136,000.00 136,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
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
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飞机购置项目 33,900.00 33,900.00 30,000.00
航材购置及飞机维修项目 61,300.00 61,300.00 45,687.26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 40,800.00 40,800.00 32,437.40
金项目
合计 136,000.00 136,000.00 108,124.66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系根据实际募集及
项目投入等情况所做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项目投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4、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西南证券、中信证券对公
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0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