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顺延配股缴款截止日期的提示性公告
因深圳证券交易所10月1日至7日休市,故深圳方大配股缴款日期由原定的1999年9月22日至1999年10月7日(期内证券交易日)顺延为自1999年9月22日起至1999年10月12日止(期内证券交易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1999年9月4日本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上的《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