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1999年4月16日召开的199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字(1999)72号”文初审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72号”文核准。
配股方案概要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和境内上市外资股;
2、每股面值:1.00人民币;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14.50元;
4、配股比例: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28,8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即以本公司1998年6月30日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5、配股数量:鉴于目前本公司B股市价远低于配股价,主要B股股东已承诺放弃配股权、境内法人股股东亦承诺全部放弃本次配股权,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总额为8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本公司本次配股的《配股说明书》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英文)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作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特此公告。
深圳方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