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
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深圳市德赛科技大厦 26 楼 2601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否决,0 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同意将议案(6)
—议案(7)共 2 个议案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其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选举,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刘其、何文彬、吴黎明、宋文吉、李晗
2 提名委员会 吴黎明、宋文吉、李晗、姜捷、吴礼崇
3 审计委员会 李晗、吴黎明、宋文吉、李兵兵、杨志超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宋文吉、吴黎明、李晗、姜捷、杨志超
上述各董事简历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的《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3)《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本届董事会同意续聘何文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经刘其董事长提名,本届董事会同意续聘王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经何文彬总经理提名,本届董事会同意续聘陈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意见,意见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更好的履行相关职责,本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高玉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简历见附件),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5)《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没有董事对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
保证或存在异议。
(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编号为 2021—045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该分派方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207,197,738 股增至 300,436,720 股。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 207,197,738 元增至 300,436,720 元。同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
许永东、刘辉共计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9,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29,0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300,436,720
股减至300,407,72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0,436,720元减至300,407,720元。
现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表:
原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7,197,738 元。 300,407,720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现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现
为:普通股 207,197,738 股。 为:普通股 300,407,720 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登载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
(8)《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5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按规定发布《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请见公司登
载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21—046
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附件: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何文彬,男,汉族,本科毕业,经济师。2001 年至 2012 年,任惠州
市德赛视听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德赛汽车电
子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14 年 4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文彬先生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2)王锋,男,汉族,法律硕士,中级职称。2010 年 5 月至 2011 年 7 月,
任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主任;2011 年 7 月起,在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工作,2012 年 2 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 年 1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锋先生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3)陈莉,女,汉族,本科,注册会计师。2003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
任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办;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本公
司审计部主办;2010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主
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2018 年 9 月至今,任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11 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莉女士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0,000 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4)高玉梅,女,汉族,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持有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乐金电子
(惠州)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财务会计;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 TCL-
罗格朗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财务部销售会计;2015 年 9 月起任公司财务部合并报表会计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玉梅女士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9,000 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