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5年5月17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配股已获中国证监会复审同意。
二、配股方案概要:
1、配股比例及数量:以1994年末总股本11212.78万股为基数,配股比例为10:3,向全体股东配股3363.834万股普通股,其中向发起人配售1446.408万股,向法人股股东配售471.00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1446.426万股。发起人股、法人股均已表示放弃本次配股权。按1994年分红派息后总股本14567.614万股折算,配股比例为10:2.307,实际配股数量为1445.992万股。
2、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4.00元。
3、配股的认购方式:全部以直接交款方式认购本次配售的股份。
4、咨询地点:深圳市晒布路2号310室
联系人:任国强先生 邓有高先生
垂询电话:0755-2292007 2237468-407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