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9、200039 证券简称:中集集团 中集B 编号:[CIMC]2010-019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子公司配售新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50.01%
权益之子公司——中集莱佛士海工(新加坡)有限公司(以前公司名称为“烟台
莱佛士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莱佛士”),计划以每两股配一股的比例,
发售136,782,500股可弃权、非包销附加股,每股附加股配股价为0.735美元。中
集莱佛士的新股发行总收入约为1.005亿美元。
二、配股目的及募集资金用途
中集莱佛士通过配售新股募集资金,主要目的是改善现有的船厂基础设施和
建造新船厂、加强资产负债结构以及为未来的投资及营运提供资金。
(一)改善现有的船厂基础设施和建造新船厂
中集莱佛士的关键战略之一就是持续改善其基础设施以增强竞争优势。这方
面的投资将为中集莱佛士及其附属公司(“中集莱佛士集团”)带来巨大的利益,
使其能够提高产能、效率以及改善安全性。
资本开支计划中的主要投资项目包括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的一个18 米深水码
头及船坞的二期工程建设,这将给中集莱佛士建造半潜式钻井平台、浮式生产储
油卸油船(FPSO)、浮式生产装置船只及其他类似船只带来巨大竞争优势。另外,
中集莱佛士将会在位于山东海阳的船厂兴建更多的工房,使建造工作更多地在室
内进行,以尽量减少不利天气对生产的影响。
(二)加强资产负债结构
中集莱佛士除了船坞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本投资,其海洋工程产品建造
周期通常在18至50个月,亦需要大量的资源。一个强大的资产负债结构可以确保
中集莱佛士能够获取广泛的银行资源,从而扩大经营,保持行业竞争力。
配股获得的部分资金将用于偿还中集莱佛士的现有贷款。中集莱佛士的资产
负债结构改善后,将能够提高赢得新订单和获得相应的项目融资能力。2
(三)提供未来的投资资金和营运资本。
出现合适机会时,配股资金可作为中集莱佛士未来的投资,包括与第三方进
行战略合作来发展和扩大市场,与海洋工程产业供应链中的重要伙伴进行合作,
建造或购买石油钻井平台或其他近海海洋设施以租赁给第三方企业。
三、配股方案的主要条款
(一)配股权
以中集莱佛士公告发布日(2010 年7 月5 日)已发行的股票总股数
273,565,000 股为配股基础,并假设公告之后和股权登记日之前没有新的股票发
行,共计 136,782,500 股股票将被配发及发行。
以每2 股送1 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的股东授予配股权。
(二)配股价格
以0.735 美元每股进行配股。
(三)不可撤销承诺
截至配股公告日(2010 年7 月5 日),中集海工控股有限公司(“中集海工
控股”)直接与间接持有中集莱佛士81.96%的已发行股份。本公司持有中集海工
控股60.02%股份。
其他小股东
中集海工控股有限公司
中集莱佛士海工(新加坡)有限公司
81.96
39.98
中集集团
60.02%
章立人及其家族
18.04%
中集海工控股于2010 年7 月5 日给予中集莱佛士与配股权相关的不可撤销
承诺,该承诺规定中集海工控股承诺接受配股的所有股份,也申购未分配或未被
申购的多余股份。中集海工控股在多余股份的分配上按优先次序排在最后。
基于上述不可撤销承诺,本公司作为中集莱佛士控股股东,最低将认购配股
发行股份的50.01%,出资金额约为50,267,569 美元;如果中集莱佛士其他小股
东拒绝或放弃配股权,本公司最多将认购配股发行股份的68.05%,出资金额约
为68,414,161 美元。
四、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此项出资将不会对本公司2010 年负债状况带来特别影响。预计增资完成后,3
将有可能增加本公司在中集莱佛士的权益。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