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022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确保信息的公平披露,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粮地产,证券代码:000031)自2017年7月24日开市起停牌。经核实,公司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8月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7年8月22日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7年9月2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2017年10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及跨境交易事项,方案复杂且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有权监管机构的审核尚在进行过程中。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8年1月2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公司债券(证券简称:08中粮债,证券代码:112004;证券简称:15中粮01,证券代码:112271)在此期间正常交易。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 1、公司已完成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并组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2、本次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交易核查工作已完成,相关数据
已按监管要求上传至监管机构;
3、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OFCO(HongKong)Limited”)签署了关于本次重组的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9月29日发布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4、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2017年10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5、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投资者网上说明会,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者网上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6、2018年1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一次关于本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停牌期间发布在指定媒体上的重组进展公告。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继续停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及跨境交易事项,方案复杂且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有权监管机构的审核尚在进行过程中,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累计不超过7个月的时间内,即2018年2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信息。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三、预计复牌的时间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中小股东投资者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2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预计将在2018年3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四、相关承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会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继续全力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交易各方的方案谈判以及必要的监管沟通等相关工作。如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签署重组协议,公司将及时履行本次重组所需决策程序,确保本次重组顺利实施。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若无法在2018年3月24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且未申请延期复牌的,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具体原因、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