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055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2017年7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粮地产,证券代码:000031)自2017年7月24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8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及其他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达成,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并与交易对方明毅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减值补偿协议》。同时,就重组方案的调整,公司、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和明毅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补充协议》。
具体方案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日起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反馈无异议后申请复牌。2018年3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告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2018年4月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要求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送书面说明。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数据及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回复工作尚需时间,公司无法在2018年4月10日前完成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并且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4月11日发布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经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针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逐项进行落实与回复,于2018年4月16日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并按规定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粮地产,证券代码:000031)于2018年4月1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在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估值工作完成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授权单位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境外投资的备案或核准、商务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境外战略投资者认购公司新增股份及其他相关事项的批准或备案、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商务部完成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上述审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