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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0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02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确保信息的公平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粮地产,证券代码:000031)自2017年7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22日、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经核实,公司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8月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此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2日、8月1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7年8月22日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此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6日、9月2日、9月9日、9月1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7年9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且公司尚需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若干监管机构就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并需取得上述机构的原则性同意,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2017年10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重组信息。因此,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2017年9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此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30日、10月14日、10月2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2017年10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此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8日、11月4日、11月11日、11月1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公司股票停牌后4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的核查意见》。此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25日、12月2日、12月9日、12月16日、12月23日、12月30日、2018年1月6日、1月13日、1月20日、1月27日、2月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及进展情况,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投资者网上说明会,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者网上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及跨境交易事项,方案复杂且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有权监管机构的审核尚在进行过程中,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即2018年1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信息。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8年1月2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公司债券(证券简称:08中粮债,证券代码:112004;证券简称:15中粮01,证券代码:112271)在此期间正常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及论证;组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OFCO(HongKong)Limited”)签署了关于本次重组的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9月29日发布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0)。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中小股东投资者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预计将在2018年2月2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三、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