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2013-02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于2013年3月13日披露了2013-011号《关于拟出售资产事项的公告》,
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汽车工贸”)所持有的东
风大厦601-613及701-713共26套物业进行出售,有关详情请参见2013年3月13日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近日,本公司与深圳市恒申物流有限公司签订
了《房屋买卖合同》,汽车工贸将所持有的东风大厦601-613及701-713共26套物业
以3217.1558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深圳市恒申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已收到深圳联
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成交鉴证书。
2、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拟出售东风大厦六、七层物业的议案》,2013年3月28日,本公司召开201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出售东风大厦六、七层物业的议案》。本公司依照
相关程序对上述物业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交易。本
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 深圳市恒申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19号港安大厦一层D-3
法定代表人:叶石安
注册资本:人民币1160万元
注册登记日期:2001年3月5日
经营期限:自2001年3月5日起至2021年3月5日止
营业范围:在保税区内从事仓储、国际贸易、区内贸易、转口贸易以及信息咨
询;道路普通货运。
2、受让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
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所持有的东风
大厦601-613及701-713共26套物业,面积合计约1745.14㎡,位于深圳市深南路与
燕南路交汇处。上述物业是本公司自有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亦不处于法律诉讼中,
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该物业目前正处于出租状态,本公司及交易对方已与
租户达成共识,不影响本次物业转让。
2、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深圳市天
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其所拥有的东风大厦601-613、701-713
共26套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房地产估价报告编号:深国众联评字(2013)-1-608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月1日,东风大厦601-613、701-713共26套房产的市
场价值合计为32,171,558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该部分房产进行公开挂牌出售,挂牌时间为2013
年4月12日至2013年5月10,共20个工作日。截至挂牌结束,仅有一名意向受让者
进行摘牌并缴纳了定金。按照挂牌协议,本公司与深圳市恒申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房
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文本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5月15
日至2013年5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经协定,深圳市恒申物流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217.1558万元
的价格受让东风大厦六、七层共计26套物业。买方应在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将除
保证金之外的全部房款支付至卖方制定账户。卖方应当于收到全部转让款后5个工作
日内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15日内,共同向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已收到了转让该部分物业所得的全部款项,合计3217.1558
万元。
五、本次出售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
交易。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是为了清理及盘活公司资产,本公司获得转让款价合计
3217.1558万元,预计产生收益约24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书;
3、房屋买卖合同。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