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712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8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772,61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70%;
3、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高铁”)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实施的《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办理2016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部分的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16年11月8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16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6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6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16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7、2016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16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4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6年12月28日。
9、2017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17年7月7日,公司完成了4名原激励对象的股票注销登记手续,详情参见公司2017年7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11、2017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17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了4名原激励对象的股票注销登记手续,详情参见公司2017年10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7)。
13、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17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1、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分别自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2月9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12个月内为限售期。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除限售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总量的40%。
公司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2月9日,上市日均为2016年12月28日。截至2017年12月9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均已届满。
2、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的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除解除劳动关系的12名原激励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对象外,本次解除限售的280名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不适当人选; 解除限售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3 数,公司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净利润为406,490,949.96元,比
2015年增长144.16%,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
除解除劳动关系的12名原激励
4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 对象外,本次解除限售的280名
效考核达标。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标,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12名不符合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外,其余280名激励对象均已达到考核要求,同意其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19,772,612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具体解除限售情况
已解除限
首次授予获 本期可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
激励对象 职务 授限制性股 售的限制性股 售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
票数量(股) 票数量(股) 票数量(股)
量(股)
钟岩 董事、总经理 1,700,000 0 680,000 1,020,000
王纯政 副总经理 1,500,000 0 600,000 900,000
王利群 副总经理 1,500,000 0 600,000 900,000
王志刚 董事会秘书 500,000 0 200,000 300,000
王守俊 财务总监 500,000 0 200,000 300,000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43,731,530 0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