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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关于签署天津地铁7号线相关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8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407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天津地铁7号线相关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高铁”)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1、交易背景

    经神州高铁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神州高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铁运营”)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筑”)及其关联方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天津地铁 7 号线一期工程 PPP 项目,其中神州高铁及神铁运营(以下合称“神铁方”)出资 1.57亿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 2%;政府方、中国建筑及其关联方各占项目公司股权的
49%。详情参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2019 年 5 月 30 日、2019 年 9 月
3 日、2019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组成联合体分别参与天津
地铁 7 号线一期工程 PPP 项目、天津地铁 11 号线一期工程 PPP 项目投标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关于联合体收到天津地铁 7 号线一期工程PPP 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关于天津地铁 7 号线一期工程 PPP 项目公司设立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关于天津地铁 7 号线一期工程 PPP 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

    根据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相关约定,神铁方负责运营筹备、整线运营和维保职责等相关工作。同时,根据神铁方与中国建筑全资子公司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基础”)签署的《天津地铁 7 号线一期工程 PPP项目合作协议》及《天津地铁 7 号线一期工程 PPP 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神铁方有权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从本项目中获得不低于 5.66 亿元的设备供应合同,同时神铁方向中建基础或其指定主体缴纳 3%的管理费。


  2、本次交易具体情况

    鉴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神铁方未按股权比例足额获得设备供应合同,且神铁方已获得的合同额中建基础或其指定主体收取管理费大于 3%。经协商一致,
双方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签署补充协议,约定中建基础向神铁方支付 1 亿元款
项后,神铁方不再主张原合同项下设备采购合同,并承诺放弃原合同项下关于本项目运营筹备、整线运营和维保职责等相关工作。

  3、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9位董事均投票同意。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审批,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1174A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 号

  4、法定代表人:田强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注册资本:1200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时间:1983-06-27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民用机场运营【分支机构经营】;港口经营;公共铁路运输等。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

  9、股东情况:中国建筑持有中建基础 100%股份。

  10、中建基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乙方一: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二:神州高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合同调整

  鉴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未按股权比例足额获得设备供应合同额,同时乙方已获得的合同额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收取管理费大于 3%。现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约定乙方不再主张原合同项下设备采购合同,乙方承诺放弃原合同项下关于本项目运营筹备、整线运营和维保职责等相关工作。为此,由甲方或指定主
体支付乙方 10,000 万元,其中应向乙方一支付 8,700 万元,向乙方二支付 1,300
万元。

    2、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在协议签署后 15 日内全额支付至乙方账户,不超过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乙方承诺放弃原合同项下关于本项目运营筹备、整线运营和维保职责等相关工作。后续本项目运营模式以中国建筑及其关联方决策为准。

  (2)乙方权利义务

  如需要评估、咨询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相关工作。
    3、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本协议生效且收到全部款项后,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2)双方均保证并承诺:各方具有签署本协议的主体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协议效力的其他文件或情况。

  (3)双方均对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不受此条款限制。

    4、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或承诺。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致使对方受到损失,违约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5、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神铁运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收到上述 1 亿元款项,预计将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损益的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双方签署的《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