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008 深市 神州高铁


首页 公告 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配股说明书
二级筛选:

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1999-06-10

                 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对本配股说明书内容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确信并无遗漏任何重大事实,以致于本说明书有误导成分。本说明书解释权归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并未授权其他人士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提供本说明书内容以外的其他资料。
    主要提示
    股权登记日:1994年9月16日
    停止托管及转托管时间:1994年9月12日-10月5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时间)
    配股认购缴款日:1994年10月6日-10月19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时间)
    获配股票开始交易日:10月31日
    配售比例:以1993年度送股后的总股数为基数,每10股配售1.5股
    配售总量:671.8139万股
    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3.00元
    配股权证编码:8008
    认购配股缴款地点:原股份托管证券商处
    提示:配股权证不办理转托管
    一、绪言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深圳经济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深交所上市证券93分红派息94配股运作方案(A股)》等国家及深圳特区有关法规的规定,本公司1994年7月9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994年度配股方案,并经深圳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4]204号文批准,现将本次配股事宜说明如下:
    二、配股对象
    本次配股对象为截止1994年9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各异地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锦兴公司股东。自1994年9月12日至9月23日,锦兴股票停止托管及转托管。
    三、配股方案
    1.配股比例及方式:以1993年度送股后的总股数为基数,每10股配售1.5股,并采用配股权证认购新股的方式。
    2.配股价格:每股面值1元,配售价人民币3.00元。
    3.本次配股总数为6,718,139股,配股权证6,718,139张,每张认购一股。其中向国有股东配售2.687,256股,集体股东配售811,920股,个人股东配售3,218,963股(国家股和集体股股东均已承诺认购此次配股)。
    4.本次配股总金额为20,154,417元,减去承销费、代收款费、登记费等费用共计544,169.26元,预计实收配股款19,610,246.74元。
    四、配股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
    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东门南路外贸食出大厦十一楼
    电话:(0755)2235938
    传真:(0755)2257421
    2.包销商: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
    注册地址:深圳市滨河大道鹏福楼二楼
    电话:(0755)3242405转219或201
    3.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电话:(0755)5567898
    五、配股权证派发
    1.本次派发配股权证,按1993年度关股后的股份总数,以10股配1.5股的比例由证券登记机构直接记入截止股权登记日的各股东的股票帐户,不提供实物权证。
    2.锦兴配股权证开始派发的时间为9月22日始至1994年10月5日止的每一交易日中,凡属配股对象的已托管锦兴公众股股东可凭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股票存折到其托管证券商处打印其拥有的权证:国有股、集体股所配的权证,由股东在认购期内直接到承销商处认购。
    3.由配股产生的零碎权证(不足一股的),不派发给股 。
    六、配股权证的交易
    1.锦兴配股权证可流通部分于1994年9月22日至10月5日的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单位为"张",每100张为一手。
    2.配股权证的交易程序及费用与股票相同。
    七、配售股票的认购
    1.凭配股权证认购股票的时间自1994年10月6日至10月19日止(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办。
    2.每一张配股权证可认购1股锦兴配售股份,认购价为每股人民币3.00元。
    3.认购者在认购时间内凭身份证、证券帐户、股票存折在配股权证托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认购手续。
    4.国家股、集体股的认购由包销商直接办理。
    5.1994年10月19日后未被认购的权证,由包销商根据包销协议进行处理。
    八、配售股票的交易
    1.配售的锦兴股票可流通部分于1994年10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交易。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交易时间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统一另行安排。
    九、募集资金之运用计划
    1.配股目的:为适应公司向更高的层次迈出,促进公司业务拓展和扩大经营规模之需要,降低经营风险,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大的利益。
    2.募集资金之运用:
    本次配股如获成功,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登记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后,将主工作如下用途:
    (1)追加投资深圳长岭皮老虎岩花岗石板石料场1390万元用于引进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
    (2)与香港丽敦发展国际有限公司各出资715万元合资经营惠阳锦兴服装有限公司。该公司将建成集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服装公司。
    十、1994年度盈利预测
    根据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94)审012号关于本公司1994年盈利预测的审查验证报告,本公司1994年预测税后利润总额为2330.19万元,按配股资金10月份到位的加权平均股本计算,预计每股收益0.50元,按送配后的总股份计算,预计每股收益0.45元。
    十一、咨询
    1.对本配股说明书有疑问者,请垂询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东门南路外贸食出大厦十一楼
    电话:(0755)2228206   2234645-3302
    传真:(0755)2257421
    2.认购者凭配股权证在认缴配售股份的款项后,到托管证券商处打印股票存折,若未获确认,请在托管证券商处查询。
    十二、特别说明
    本次配股期间,锦兴股票不停牌,配股权证不办理转托管。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1994年7月9日临时股东大会关于1994年度配股方案的决议;
    2.《关于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配股增资的批复》深证办复[1994]204号文;
    3.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溢利预测函》;
    4.本次配股包销协议书。

                                      深圳锦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