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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772: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并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9

688772: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并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1-004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并
            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建设项目(具体以备案项目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
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涉及的建设用地竞拍、交易地价等事项尚未实施,后续进展顺利与否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涉及的产线建设时间节点、产能数据等均为初步规划或者预测数据,投资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实际实施、生产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3、本次投资的周期较长,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如预计投资金
议程序。

    一、 投资项目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随着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需求的日益增长,为更好的抓住动力电池的市场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冠宇”)计划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经济开发区新建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预计建设期为 36个月(2022 年-2025 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冠宇投资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并授权总经理徐延铭先生及徐延铭先生指定的管理层人员负责并办理与上述全部项目的实施及开展相关的一切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冠宇已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与海盐县人民政府、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 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名称:海盐县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424002556758T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中路 118 号

  乙方名称: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JGM4K4R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 8 号综合楼 561 室

  丙方名称: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性质:机关(派出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424MB1F04584R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百顺路 1 号

  海盐县人民政府、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建设项目(具体以备案项目名称为准)。
  2.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年产 10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定位为锂离
子电池制造业。

  3.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预计 40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 35 亿元。

  (二)项目用地

  1.用地规模:项目建设用地约 395 亩,用地性质为国有工业出让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用于建设 10GWh 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车间及配套、企业研究院等项目。

  2.用地范围:甲方同意在百步经济开发区内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用地(具体面积以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该地块规划条件红线图为准)。
  3.土地出让:项目用地由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土地评估价为基准,采用“标准地”形式经招拍挂公开出让。

  4.建设指标及要求:工业用地的项目容积率为≥1.8、绿化率为≥10%、建筑密度为≤65%(具体以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该地块规划条件为准)。
  (三)项目投入约定

  投资强度:项目的投资与建设由乙方负责,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约800万元/亩。

  (四)基础设施及配套

  在土地出让前,丙方负责项目用地达到“七通一平”或以上的条件(即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雨水管、污水管连接至地块红线边缘及场地平整),确保为净地交付(无任何附着物、构筑物,亦未设立任何他项权利),确保无高压线、通讯电缆等通过地块。

  (五)扶持政策

  工业经济政策、科技人才政策根据海盐县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扩大公司动力电池业务规模,增强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投资预计 2022 年开始建设,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项目的重大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项目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涉及的建设用地竞拍、交易地价等事项尚未实施,后续进展顺利与否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涉及的产线建设时间节点、产能数据等均为初步规划或者预测数据,投资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实际实施、生产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3、本次投资的周期较长,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如预计投资金额超出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公司将对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的部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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