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1-007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103,925,972.01 元低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324,90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为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