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以
书面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该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下
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光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5,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新材”)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龙新材”)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该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内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
利进行,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关于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