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1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该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24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光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需求,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未发现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胡光文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