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1-046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微电”或“公司”)拟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
行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
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
2021 年、2022 年利润作出保证。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假设。
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完成注册、何时完成注册及发行时间等均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银河微电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1、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 6 年,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假设本次发行于 2022
年 3 月底实施完成,且所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 2022 年 9 月底全部完成转
股或全部未转股(前述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0,00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 38.58 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日 2021 年 11 月 10 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9,538,921.58 元和 57,125,303.17 元。假设 2021
年、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0%;(2)10%;(3)-1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分红及增发等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假设暂不考虑本次可转换债券票面利率的影响,仅为模拟测算需要,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数值的预测。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
构成公司对 2021 年、2022 年的盈利预测。2021 年、2022 年公司收益的实现取
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全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总股本(股) 96,300,000 128,400,000 128,400,000 141,360,082
假设一:公司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953.89 6,953.89 6,953.89 6,953.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712.53 5,712.53 5,712.53 5,712.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2 0.54 0.54 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2 0.54 0.50 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4 0.44 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4 0.41 0.41
假设二:公司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953.89 7,649.28 8,414.21 8,414.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712.53 6,283.78 6,912.16 6,912.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2 0.60 0.66 0.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2 0.60 0.61 0.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9 0.54 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9 0.50 0.50
项目 2020年度/ 2021年度/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全部未转股 全部转股
假设三:公司2021年、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953.89 6,258.50 5,632.65 5,632.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712.53 5,141.28 4,627.15 4,627.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2 0.49 0.44 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2 0.49 0.41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0 0.36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