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3-044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1.7496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7.80 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 12,163.7381 万股的 1.46%。
(3)授予价格(调整后):30.05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23人,包括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其他骨干员工。根据所在业务板块的不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分以下两类:第一类激励对象共 82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共 41 人。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第一类激励对象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类激励对象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 2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要求为以 2021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对每个年度定比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对应的系数(X)核算归属比例。
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核年度 目标增长率(Am)或(Bm) 触发增长率(An)或(Bm)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40.00% 32.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70.00% 56.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110.00% 88.00%
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Am Ax=1
An≤A
A
B≥Bm Bx=1
净利润增长率(B) Bn≤B
B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100%;当考核指标出
比例X的规则 现 A
布时,X取Ax和Bx中的孰高值。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因公司业绩考核不达标,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作废失效, 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
②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称职”五个等级,分别对应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绩效评级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待改进(D) 不称职(E)
标准系数 100% 100% 80% 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标准系数。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杰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9 月 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4)。
(4)2022 年 9 月 13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泰
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7)。
(5)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7)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
(调整后) (调整后) 剩余数量
2022年 9 月 23日 30.05 元/股 92.66 82 人(第一类激励对象) 0
2022年 9 月 23日 30.05 元/股 84.14 41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 0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