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WUHANLINCONTROLAUTOMOTIVEELECTRONICSCO.,LTD.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数为1,290万股,且发行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1年3月1日
拟上市证券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易所和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5,16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销商)
招股意向书签 2021年2月19日
署日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
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公司 EMS 产品主要应用于市场份额较低的商用车 N1 车型和交叉型乘用车的风险
目前,我国汽车市场的主体是乘用车中的轿车和 SUV,商用车中的 N1 车型
和交叉型乘用车在我国汽车市场中占比较低。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我国汽车市场各类车型的产量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车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乘用车 79.26% 83.05% 84.61%
其中:轿车 36.43% 39.79% 41.23%
SUV 37.26% 36.33% 35.81%
MPV 4.01% 5.37% 6.06%
交叉型乘用车 1.57% 1.56% 1.51%
商用车 20.74% 16.95% 15.39%
其中:N1 车型 6.97% 6.34% 5.87%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公司 EMS 产品主要应用于市场占比较低的 N1 车型和交叉型乘用车。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公司应用于不同车型的成套 EMS 产品销量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套
车型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N1 42.57 81.33% 26.49 74.06% 15.87 72.28%
M1 8.14 15.56% 7.78 21.74% 4.49 20.46%
其中:交叉型 7.73 14.77% 6.81 19.03% 3.95 17.99%
乘用车
车型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销量 占比
其他 1.63 3.11% 1.50 4.20% 1.59 7.26%
合计 52.34 100.00% 35.77 100.00% 21.95 100.00%
注:其他包括 N2 车型、M2 车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公司 N1 车型成套 EMS 销量占成套 EMS 总销量的
比例分别为 72.28%、74.06%和 81.33%;交叉型乘用车成套 EMS 销量占成套 EMS
总销量的比例分别为 17.99%、19.03%和 14.77%。
若未来公司 EMS 产品无法大批量进入技术要求更高的轿车、SUV 和 MPV
等主流车型 EMS 市场,将限制公司的经营规模。
(二)公司产品主要为汽油车 EMS,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控系统和混合动力电控系统对汽油车 EMS 有替代风险
纯电动汽车使用电能作为能源,在运行中可以做到零污染物排放。另外,纯电动车采用电机作为动力来源,不需要复杂的传动结构和排气系统,具有噪音低、空间布置灵活的特点。相比于发动机,电机输出功率调节灵活,能为驾驶者带来更好的操作体验。
混合动力汽车将发动机、电动机及电池组合在一起,可充分发挥内燃机和电动机各自的优点。通过发动机的工况转移、自动启停和制动能量回收三个途径有效降低了汽车的油耗和排放,并且能够克服纯电动汽车的里程焦虑问题。
在油耗限值和排放要求不断趋严的背景下,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上述优势,使其近年来的市场份额增长较快。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全国纯电动汽车(EV)产量分别为98.56万辆、101.95万辆和110.50万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产量分别为28.33万辆、21.95万辆和26.00万辆。
目前,公司销售收入主要集中于汽车EMS领域,在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控系统和混合动力电控系统领域已开展了一系列研发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技术成果,实现了小规模量产。2018年公司纯电动汽车MCU销售825套;2018年至2020年公司纯电动汽车VCU分别销售7,163套、3,555套和7,273套,增程式电动车EMS分别销售509套、566套和570套。销量和市场份额较小,仍面临一定的产业化壁垒。
若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发展速度超出公司预期,尤其是电池技术短期内取得革命性突破,传统燃油车存在被纯电动汽车或混合动力汽车替代的风险,传统汽车EMS销量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带来不利影响。
(三)汽车行业市场波动及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为汽车动力电子控制系统提供商,下游汽车行业景气周期波动对公司的业务的影响较大。2018年至2020年,我国汽车销量分别为2,808.06万辆、2,576.90万辆和2,531.10万辆,增长幅度分别为-2.76%、-8.23%及-1.78%,2018年我国汽车销量首次出现负增长后连续三年持续下降。
2020年本公司M1类EMS销量为8.14万套,我国市场M1类汽车产量为1,999.40万辆,公司占比为0.41%;其中交叉型乘用车EMS销量为7.73万套,我国市场为39.50万套,公司占比为19.57%;公司N1类EMS销售42.57万套,我国市场N1类汽车产量为175.71万辆,公司占比为24.23%。总体来看,公司所在EMS市场容量巨大,公司产品占比仍然较低。
若汽车销量持续下滑,有可能导致公司订单减少,销售下降。虽然汽车电控系统市场的行业壁垒较高,但由于市场规模大,竞争仍然较为激烈,在市场份额和技术水平上,公司与一些跨国EMS企业仍存在一定差距。综上,若公司未来不能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汽车电控系统行业客户集中是比较普遍的现象,除了德国博世、德国大陆能够覆盖大部分车企外,日本电装、日本日立、日本京滨、日本三菱、韩国凯菲克、意大利马瑞利都只服务于一家或少数几家整车厂,本公司客户也集中于少数几家发动机厂和整车厂。2018 年至 2020 年各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5.15%、83.24%和 83.62%,占比较高。尤其是对前两大客户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鑫源控股有限公司的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各年度分别达到 89.62%、57.16%和 50.87%,均超过当年总收入的一半。
此外,由于整车厂在将一款车型交由一家 EMS 企业开发后,会倾向于将该
族系所有车型交由同一家 EMS 企业开发,以降低车型开发成本和检测费用。同时,标定数据的借用与车型扩展也导致电控系统厂商的整车厂客户以及整车厂的电控系统供应商都会呈现相互集中的状态。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仍将会面临客户集中度较高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若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合作关系恶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存货规模增长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增长较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234.70 万元、14,219.87 万元和
12,813.16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6.71%、25.68%和 19.39%。如果未来公司产品出现滞销或者大幅降价等情况,可能会导致公司存货积压并给公司带来较大资金压力,使公司面临存货跌价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六)新冠疫情、进口限制及贸易摩擦导致的芯片采购风险
目前ECU所用的车规级芯片不论是运算、存储的CPU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