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1-056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审计需求等原因,综合考虑原审计机构人员及时间安排问题,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6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8)等相关资质。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7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 41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9 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于 1981 年成立,为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
额为 4.97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2.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59 亿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38 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审计收费总额为 0.39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76.64 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11 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波 ,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2 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1996 年起在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近三年参与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共涉及 5 家上市公司。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诚信记录良好。
3、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与公司不存在可能损害其独立性的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可以承接本次审计业务。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主要以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所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为基础计算。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具体金额。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 4 年,并在 2020 年度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布局、审计需求等原因,综合考虑原审计机构人员及时间安排问题,公司拟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做好相关沟通配合工作。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年度审计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