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1-039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送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新军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并同意以 8.6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37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5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