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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67: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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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现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文件后,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合理。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该业务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梁振兴、彭晓洁、傅穹、张丽娜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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