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二一年十月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沈晓舟、张东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目录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1
目录...... 2
释义...... 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5
一、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介绍...... 5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三、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9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0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2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3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13
二、本次发行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 13
三、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3 四、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的发行条件的逐项核查...... 13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9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28
第四节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 核查...... 35
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情况...... 35
二、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情况...... 35
第五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36
释义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孚能科技/发行人/公司/本 指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股东大会 指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发行 指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A 股 指 在中国境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买卖的普通
股股票
香港孚能 指 Farasis Energy(Asia Pacific)Limited,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安晏 指 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杭兴源 指 上杭兴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兰溪新润 指 兰溪宏鹰新润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为“兰溪新
润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江河 指 重庆江河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立达 指 江西立达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无锡云晖 指 无锡云晖新汽车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孚创 指 赣州孚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立达 指 北京立达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戴姆勒 指 Daimler AG
戴姆勒投资 指 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奔驰 指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北汽集团/北汽 指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广汽集团/广汽 指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东吴证券/保荐人/保荐机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构/主承销商
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申报会计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会计师
本发行保荐书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介绍
东吴证券指定沈晓舟、张东亮担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成员 姓名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主持或参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26.SZ)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300394.SZ)非公开发
沈晓舟 行股票项目、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990.SH)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保荐代表人 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主持或参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883.SZ)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377.SZ)非公开
张东亮 发行股票项目、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顶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参与太仓展新胶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在保荐业
项目协办人 任天懿 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执业记录良好。
项目组其他成员 冯洪锋、成亚梅、陈振宇、陈培培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Farasis Energy (Gan Zhou) Co., Lt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9年12月18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9年5月31日
上市时间 2020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 107,066.9685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孚能科技
股票代码 688567
法定代表人 YU WANG(王瑀)
董事会秘书 张峰
地址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北侧彩蝶路西侧
电话 0797-7329849
传真 0797-8309512
网址 www.farasis.com
电子信箱 farasisIR@farasisenergy.com.cn
(二)业务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模块系统、电池模块管理系统、充电系统等电动车储能及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马达、驱动器、大功率 POWER IC、电力电子元器件等驱动马达及控制模块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车传动系统、电动空调系统、电动转向系统、电动刹车系统、发电系统、电力转换系统等电动车辅助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他锂电池产品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纸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废旧锂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孚能科技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能源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提供动力电池整体解决方案。
(三)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四)最新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66,479,392 24.89%
1、国有法人持股 948,408 0.09%
2、其他内资持股 19,700,197 1.84%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9,700,197 1.84%
境内自然人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