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2-079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原募投项目“西部总部及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拟投资总额为 150,000.00 万元,其在备案时拆分为“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和“西部总部项目”,拟投资金额分别为 120,000.00 万元和 30,000.00万元,其中“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为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其建设内容为动力电池、光伏等激光及自动化设备等产品的生产基地,“西部总部项目”使用自有资金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发行预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公司声明 更新了本次发行的审议情况
1、更新了本次发行的审议情况;
2、募投项目“西部总部及激光智能装备制
特别提示 造基地项目(一期)”的项目调整为“西部
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其
拟投资总额由 150,000.00 万元减少至
120,000.00 万元
本预案指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
释义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计划首次授予于 2022 年 9 月完成工商变
更,调整公司注册资本为 20,172.65 万元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1、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
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项目名称;
2、更新了公司 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
第一章本次向特 募投项目“西部总部及激光智能装备制
定对象发行 A 股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造基地项目(一期)”的项目名称调整为
股票方案概要 概要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
期)”,其拟投资总额由 150,000.00 万元
减少至 120,000.00 万元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
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及 更新了本次发行的审议情况
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募投项目“西部总部及激光智能装备制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造基地项目(一期)”的项目名称调整为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
期)”
第二章 董事会 1、募投项目“西部总部及激光智能装备
关于本次募集资 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的项目名称调整
金运用的可行性 为“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分析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 (一期)”;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更新了公司 2022 年 1-9 月财务数
据;
3、更新了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专利
及软件著作权情况
第三章 董事会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 募投项目“西部总部及激光智能装备制
关于本次发行对 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 造基地项目(一期)”的项目名称调整为公司影响的讨论 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一
与分析 构的变化情况 期)”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第四章 本次股 二、财务风险 更新了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在手订单
票发行相关的风 情况以及存货相关数据
险说明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更新了本次发行的审议情况
的相关风险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 根据公司 2022 年 1-9 月业绩情况,更新
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第六章 本次向 的测算
特定对象发行股 1、募投项目“西部总部及激光智能装备
票摊薄即期回报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制造基地项目(一期)”的项目名称调整
分析 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募投 为“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 (一期)”
性的分析 2、更新了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在手
订单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部分内容未
发 生 实 质 性 变 化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