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555 股票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0-002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或“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
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9号)文件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78.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19.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0,500.2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969.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6 月 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0
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
入额(万元)
1 新一代医药智能工厂平台升级项目 10,891.18 6,891.18
2 智能医药及医疗融合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9,082.35 9,082.35
3 研发中心项目 17,188.13 15,487.84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508.53 2,508.53
合计 43,670.19 33,969.9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1,686.79 万元,因此,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6 月
30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686.7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计划 截止 2020 年 6 拟置换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 月 30 日以自筹 入自筹资金金
元) 资金预先投入 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新一代医药智能工厂平 6,891.18 619.58 619.58
台升级项目
2 智能医药及医疗融合应 9,082.35 1,054.18 1,054.18
用平台升级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15,487.84 13.03 13.03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08.53 - -
合计 33,969.90 1,686.79 1,686.79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8749号, 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
额为人民币 1,686.79 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 年 8 月 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年 6 月 3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86.79万元。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泽达易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泽达易盛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相关置换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泽达易盛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以 1,686.79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1,686.7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五)《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