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555 股票简称:泽达易盛 公告编号:2020-003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达易盛”)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9 号)文件批复,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78.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 19.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0,500.2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969.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0
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
额(万元)
1 新一代医药智能工厂平台升级项目 10,891.18 6,891.18
2 智能医药及医疗融合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9,082.35 9,082.35
3 研发中心项目 17,188.13 15,487.84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508.53 2,508.53
合计 43,670.19 33,969.9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相关审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综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泽达易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