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Dalian Haosen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Co., Ltd.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工业园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三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38,400,000 股
2、发行价格:21.69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32,896,000.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16,886,338.10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3 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目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2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2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
目录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2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2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4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5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25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8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8
四、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9
五、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9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3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30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3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目录...... 33
二、查阅地点、时间...... 33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豪森股份 指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豪森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象发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
则》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 指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1-6月
注:本上市公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述
中文名称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Dalian Haosen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Co., Ltd.
注册资本 12,80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 董德熙
董事会秘书 许洋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工业园区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工业园区
证券简称 豪森股份
证券代码 688529.SH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电话 0411-3951 6669
网址 http://www.haosen.com.cn/
电子信箱 hszq@haosen.com.cn
工业控制系统、机电设备的开发与制造;汽车装备的研
发、设计、制造、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
经营范围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零配件
加工;国内一般贸易;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属于“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分类,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公司是一家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设备集成供应商,主要从事智能生产线的规划、研发、设计、装配、调试集成、销售、服务和交钥匙工程等,主营业务聚焦于汽车行业,覆盖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公司以践行国家智能制造发展战略、服务汽车制造业转型升级为使命,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智能制造软硬件一体化综
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董事会审议过程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以及发行人《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发行人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2023 年 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以及发行人《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发行人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等。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