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Dalian Haosen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Co., Ltd.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工业园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三年十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董德熙 赵方灏 张继周
董 博 高晓红 芮 鹏
张令荣 李日昱 刘金科
监事签名:
聂 莹 郭 岩 曲雅文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董德熙 赵方灏 张继周
董 博 胡绍凯 杨 宁
许 洋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豪森股份 指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豪森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象发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
则》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过程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以及发行人《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发行人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
2023 年 2 月 18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以及发行人《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发行人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等。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 年 6 月 1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7 月 5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大连豪森设备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 年 9 月 20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向 13 名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
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本次发行指定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3 年 9 月 28 日,海通证券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
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2023 年 10 月 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主承
销商划转的认股款及募集资金净额进行了验资。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 10 月 9 日出具的《验资报
告》,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38,400,000 股 , 发 行价 格为 21.69 元 / 股, 实际 募 集 资金 总额为 人 民 币
832,896,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6,009,661.90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6,886,338.10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38,400,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778,486,338.10 元。
(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3,840.00 万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840.00 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38,4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32,896,000.0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 3,840.00 万股),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
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9 月 15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21.06 元/股。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 21.69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2.99%。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832,896,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6,009,661.9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6,886,338.10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21.69 元/股,发行股数 38,4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832,896,000.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合同。本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