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毛铁军等 8 名深圳市新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浦自动化”)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新浦自动化 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
(二)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通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二东莞市
瑞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浦投资”)、深圳市永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诚贰号”)及标的公司新浦自动化收到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案号:(2022)粤 0605 民初 3032 号】(以下简称“本次诉讼”),本次诉讼已由广东省佛山市南
海区人民法院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豪森股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根据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出具的传票,本案开庭时间变更为 2022 年 4 月 2 日 9 时 30 分。
(三)除上述诉讼及本次交易预案已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其他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部分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新浦自动化涉及股权转让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次交易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本次交易双方已经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与毛铁军等交易对方关于深圳市新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在标的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后,各方将根据评估结果对交易价格进行最终协商确认,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尚需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首次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