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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29 科创 豪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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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29:豪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0-10-20

688529:豪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Dalian Haosen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Co., Ltd.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3,2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0 年 10 月 28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12,8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10 月 20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及风险,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下游汽车行业的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汽车行业的智能生产线,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采埃孚、北京奔驰、长安福特、特斯拉、华晨宝马、标致雪铁龙、康明斯、格特拉克、卡特彼勒、上汽集团、一汽大众和盛瑞传动等国内外汽车企业。
  发行人的客户集中于汽车行业,汽车行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自 2009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超过美国升为世界第一后,截至 2019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连续十一年位居世界第一;2018 年中国汽车市场出现 28 年来首次下滑,产销量分别同比下降4.20%和2.80%;2019年中国汽车市场产销量延续下滑势头,全年汽车产销量分别同比下降 7.50%和 8.20%,下降幅度较 2018 年进一步扩大;
截至 2020 年 3 月,汽车销量连续 21 个月负增长,但 2019 年下半年起,同比下
滑幅度逐渐收窄,2020 年 4 月起,受延长新能源车购置补贴、放宽汽车限购、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以及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等政策影响,汽车消
费持续回暖,2020 年 4 月至 6 月,汽车产销量均实现同比正增长,汽车行业的
波动对上游汽车装备制造企业的影响比较明显,一方面导致市场新增需求下降,同时在既定的需求下,各供应商之间的竞争加剧,发行人作为汽车装备制造企业,其生产经营直接受到汽车行业的景气度的影响,如汽车行业市场持续下滑,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会受到较大影响,新签订单和发行人业绩会因此下滑且下滑幅度较大。

  (二)经营业绩下滑幅度大的风险


  汽车产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2018 年中国汽车市场出现 28 年
来首次下滑,产销量分别比 2017 年下降 4.20%和 2.80%,2019 年中国汽车市场
产销量延续下滑势头,分别同比下降 7.50%和 8.20%,下降幅度较 2018 年进一步扩大。

  汽车行业的周期性波动一方面减少并延缓了汽车行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另一方面,导致新增订单的竞争较以往更加激烈,虽然发行人客户质量好、竞争优势强,但发行人 2015 年至 2019 年新签合同订单金额也随下游汽车行业产销量波动而呈现先上升后下降趋势,最近五年及一期,新签合同订单金额(含税)分别
为 57,028.34 万元、126,611.27 万元、137,029.49 万元、116,060.51 万元和 82,458.26
万元和 48,885.26 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65,457.66
万元、81,694.63 万元和 105,089.60 万元和 51,895.33 万元,最近五年发行人新签
合同订单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9 年营业收入对应的含税合同金额超过当年新签合同订单金额,从而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金额在 2018 年末达到最高水平后下降,在手订单合计金额下滑、新签订单金额下滑兼之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截至 2019 年底发行人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的预期整体盈利规模及毛利率水平呈现下滑趋势。

  近年来,发行人员工人数尤其是研发设计人员人数呈现增长趋势,同时银行有息负债金额呈现增长趋势,财务压力较大,期间费用发生额和期间费用率均居于较高水平,导致发行人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较高,从而导致发行人规模经济效应明显,营业收入的波动能导致经营业绩更大幅度的波动。

  在上述不利影响因素下,目前发行人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金额仍维持在较高水平上,未来,如果发行人不能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与优质客户优势,稳固国内既有核心业务,大力发展国际市场和境外新兴市场,同时大力开拓新能源汽车业务,从而将新签合同订单维持在较高或增长水平上,则发行人可能会面临因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减少而导致营业收入下滑,同时在手订单盈利能力下降、期间费用居于较高水平而导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2017 年以前,我国汽车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保持较快速度增长,2018年我国汽车制造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放缓,2019 年,增长处于停滞状态。
2020 年 1-5 月,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汽车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 23.20%,下滑幅度较大;从需求端来看,在汽车销量连续 21 个月负增长后,
2020 年 4 月至 6 月,我国汽车产销量持续实现同比正增长,2020 年 6 月,汽车
产销分别完成 232.5 万辆和 230.0 万辆,环比分别增长 6.3%和 4.8%,同比分别
增长 22.5%和 11.6%,创我国 6 月份汽车产销量的新高,2020 年 1-6 月,汽车产
销分别完成 1,011.2 万辆和 1,025.7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16.8%和 16.9%,与 2020
年 1-5 月份相比,降幅分别收窄 7.3 个百分点和 5.7 个百分点。与此相对应,2020
年 1-6 月,发行人新签合同订单合计金额为 48,885.26 万元,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同时已中标尚未签署正式合同项目金额及跟踪和参与投标的项目明显好于去年同期,预计 2020 年新签合同订单情况总体良好,如果 2020 年发行人新签合同订单金额低于当年确认收入对应的项目含税合同金额,则发行人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金额会进一步下降,这可能导致发行人未来出现因营业收入下滑及相关因素而导致的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三)新能源汽车产品占比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包括传统燃油车领域的智能生产线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智能生产线。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进入并发展传统燃油车领域的智能生产线,在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和变速箱智能装配线领域建立了较高的市场地位。近年来,随着国内汽车市场的发展和变化,新能源汽车获得国家政策的支持力度较大,新能源汽车的市场份额逐年升高,但相比整个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仍处于发展初期,以 2019年为例,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我国汽车产销量的比例分别为 4.83%和 4.68%,发行人大力开拓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业务,报告期内,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现的收
入占比分别为 0.84%、32.97%、11.91%和 12.22%,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
行人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中,新能源汽车领域订单占比为 32.12%,截至目前,无论从报告期内收入占比还是从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占比角度来看,发行人仍以传统燃油车领域业务为主,新能源领域业务虽然发展前景良好,但实现收入及在手未确认收入订单占比均还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

  (四)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较高带来的业绩波动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通过招投标或者客户内部议标取得合同订单,发行人产品具有非标定制化特征,为汽车制造中的关键设备,属于下游汽车行业客户的重要固定资产投资,汽车行业新增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周期性波动较大,因而发行人新签合同订单波动较大,非标定制化特征导致发行人需要大量的研发设计人员与管理人员,每年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发生额较大,同时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较大,导致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固定成本发生额较大,发行人固定成本费用较高,导致发行人经营杠杆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金额分别为 45,562.50 万元、58,697.24 万元、
58,742.57 万元和 58,650.55 万元,具有较高水平,每年的利息支出金额分别为
2,327.90 万元、3,147.74 万元、3,327.44 万元和 1,708.96 万元,金额较大,导致
发行人财务杠杆较高。

  经营杠杆和财务杠杆较高的情况下,经营规模的波动会导致发行人盈利规模和盈利水平的更大幅度的波动,在经营规模稳中有升的情况下,发行人的净利润和销售净利率水平会快速提升,与此同时,如果未来发行人经营规模出现下滑,发行人存在净利润和销售净利率水平下滑幅度较大的风险。

  (五)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自动化装备,均属于汽车制造关键智能装备,目前阶段,公司主要的竞争对手是国际同行业公司及其在我国的独资或者合资公司,国内有实力的竞争对手较少。

  智能装备制造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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