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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药业:艾迪药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1.16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总金额人民币 14,957.28 万元。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签署了《关于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


  2024 年 7 月 25 日,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282 号)进行了回复,并根据其要求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修订和完
善,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024 年 8 月 2 日,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所涉及财务数据报告期更新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根据财
务数据报告期更新后的相关要求,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南京南大药业有限
责任公司 2022 年 1 月-2024 年 4 月审计报告》,公司同步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根据《关于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及《关于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已向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姚繁狄(以下统称“交易对方”)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024 年 9 月 23 日,标的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南京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交易对方已将标的资产过
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根据《关于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已向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可成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志怀、陈雷、姚繁狄支付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支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966.64万元。本次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中,3,579.80 万元系通过银行并购贷款支付,2,386.84 万元系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