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证券代码:688488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艾迪药业
证券代码: 688488
收购人: 傅和亮
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
通讯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 69 号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八月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 6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6
二、收购人最近五年任职或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 6
三、收购人最近五年的违法违规情况 ...... 7
四、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7
第三节 本次收购目的及决策程序...... 8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 8
二、收购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
益的股份的计划 ...... 8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8
第四节 收购方式 ...... 9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二、本次收购方案 ...... 10
三、收购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13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14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14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 14
三、收购人受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担保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5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迪药业”或“上市公司”)拥有的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艾迪药业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为自然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收购人已签署本报告书摘要。
四、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相关决策及批准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及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的批复。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由收购人全额认购,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投资者可以免于提交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收购人已承诺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收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本次免于发出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 指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摘要
艾迪药业、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 指 傅和亮先生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收购人以现金认购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
行的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A 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摘要的部分合计数与各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傅和亮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码 320106196103******
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
通讯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 69 号
通讯方式 86-514-82090238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居 是,拥有加拿大、香港居留权
留权
二、收购人最近五年任职或控制的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以外,收购人最近五年任职或控制的核心企业、
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与
任职单位 任职或控制 期间 主营业务 注册地 任职单
位的产
权关系
任职执行董事 公司控
广州维美投资有限公司 并直接持股 2014年6月至今 投资管理 中国广东省 股股东
93.49%
任职执行董事
广州瑞弘投资有限公司 并直接持股 1994年2月至今 投资管理 中国广东省 无
100.00%
北京安普生化科技有限 任职监事并直 1997年11月至今 医疗器材 中国北京市 无
公司 接持股5.00% 贸易
Accelas Holdings Limited 曾任职董事并 2009年1月至 投资管理 英属维尔京群岛 无
直接持股100% 2022年5月
Fortune Joyce Ltd. 曾任职董事并 2018年7月至 投资管理 英属维尔京群岛 无
直接持股100% 2022年5月
Aidea International Ltd. 曾任职董事 2018年8月至 投资管理 英属开曼群岛 无
2022年10月
Aidea Pharmaceutical HK 曾任职董事 2018年10月至 投资管理 中国香港特别行 无
Limited 2021年3月 政区
Prime Treasure 曾任职董事 2011年6月至 投资管理 中国香港特别行 无
公司与
任职单位 任职或控制 期间 主营业务 注册地 任职单
位的产
权关系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19年8月 政区
三、收购人最近五年的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傅和亮先生最近 5 年未受过任何与证券
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四、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