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四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事签字:
陈小军 Hong Li 张宝民
(李虹)
马文杰 Yu Chor Wing Wilson 彭庆
(余楚荣)
杨旸 张志高 夏正曙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张小键 马卫清 姚东晗
康斌 王国平 吴国屹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华润微/CRM/公司/本公司/上 指 China Resources Microelectronics Limited(华润微电子
市公司/发行人 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指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行为
中金公司、保荐机构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
细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11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1 年 2 月 4 日,发行人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
《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3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同意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3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1]23256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止,联席主承销
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18 名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资金总额人民币4,999,999,968.00 元(大写:肆拾玖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捌元整)。
2021 年 4 月 16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联席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
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 年 4 月 16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1]23249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止,发行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总数量为 104,166,666 股,发行价格为 48.00 元/股,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68.00 元(大写:肆拾玖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陆拾捌元整),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25,768.1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87,874,199.89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87,562,499.44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4,900,311,700.45 元。
(五)股份登记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 104,166,666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为 1 港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发行人本次
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135,102,799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根据发行人《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 104,166,666 股,不超过 135,102,799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0 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04,166,66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68.00 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
期首日,即 2021 年 4 月 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48.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8.00 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0.00%。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6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25,768.1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87,874,199.89 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
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48.00 元/股,发行股数 104,166,666 股,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68.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8 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合同。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 31,250,000 1,500,000,000.00 6
发有限公司
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