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本专项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明细项加总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0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2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4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 14,835,377.36 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5,164,622.64 元。上述募集资
金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031
号)。
2、2021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70,257,493 股(以下简称“定增”),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07,488,427.5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29,100,895.4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378,387,532.0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6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1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2,718.22 万元(不含手续费),2023 年度收到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为 353.88 万元,2023 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0 万元;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 115,315.57 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 2,114.41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2,065.96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1,521.12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22,516.4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114.41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2,065.96
置换未付的发行费用 139.91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100,474.87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 14,840.70
费用)
手续费支出 0.05
项目 金额(万元)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1,521.12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81.12
协定存款余额 11,440.00
2、2021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93,741.65 万元(不含手续费),2023 年度收到募
集资金利息收入为 2,872.96 万元,2023 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243.73 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77,578.41 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 3,817.18 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243.73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64,327.75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37,838.7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817.18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243.73
置换未付的发行费用 6.63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152,642.41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 124,936.00
费用)
手续费支出 0.13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64,327.75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1,077.75
协定存款余额 63,25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经证监许可[2021]180 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 1,24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公
司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同时承接东兴证券未
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9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70,257,493 股 A 股股票,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长江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不局限于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发行可转债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分别与 2021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0 月 12 日、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分
别与 2021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分别与 2021 年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及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 2021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
目”上述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已划拨至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银行账号:35050168620709688388-0002)。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