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约人民币 10.1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 54,016.17 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利息等),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自开工建设起不超过 21 个月;项目二期计划在一期投产后一年内启动,自开工建设起不超过 18 个月;整体项目建设周期不低于 36 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本项目已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项目建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立项、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
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1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5,78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33,42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858,490.5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09,569,509.43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
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443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18,818.7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5000 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
1 37,246.41 37,246.41
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
2 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4,960.00 14,960.00
3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7,999.65 7,999.65
4 高洁净度铜线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6,734.72 6,734.72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96,940.78 96,940.78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1,509.06 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建设项目费用为 1,036.98 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 472.08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概述
铜箔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重要的基础材料之一,同时也是国家重点发展的金属功能材料之一。公司紧紧围绕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
结合自身实际,在做好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生产厂区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投资约人民币 10.1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建设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 54,016.17 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利息等),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本次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白渡镇
3、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0.1 亿元,其中基础建设投资约为 2.4
亿元,生产设备投资约为 7.7 亿元. (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投资总额为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与流动资金之和,各项费用为预算费用,以实际投资为准。
总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 投资(万元) 其中:
基础建设投资 生产设备投资
1 建设投资 84,918.35 23,138.51 61,779.84
1.1 建设工程费 20,272.13 20,272.13 /
1.2 设备购置费 54,126.60 / 54,126.60
1.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304.48 1,172.88 3,131.60
1.4 预备费 6,215.14 1,693.50 4,521.64
2 建设期利息 3,444.35 938.52 2,505.83
3 铺底流动资金 12,462.16 / 12,462.16
合计 100,824.86 24,077.03 76,747.83
4、项目资金来源:拟使用超募资金 54,016.17 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利息等),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自开工建设起不超过 21 个月;项目二期计划在一期投产后一年内启动,自开工建设起不超过 18 个月;整体项目建设周期不低于 36 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1)加强高性能铜箔产业布局,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随着国家补贴政策的标准提高,对动力锂离子电池的技术性能要求进一步提升,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将加快优胜劣汰,动力锂离子电池头部企业为提升动力锂离子电池续航里程对供应商产品性能要求进一步提高,推动铜箔生产企业不断提升产品性能。≤6μm 的锂电铜箔将作为锂离子电池的关键原材料之一,成主流企业布局重心,但6μm 铜箔因批量化生产难度大,国内仅有少数几家企业能实现其批量化生产。2018 年工信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 版)》,将极薄铜箔列为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将锂电池超薄型高性能电解铜箔列为新型能源材料。
为此,公司积极发力极薄锂电铜箔的研发和生产,推动锂电铜箔朝高密度、低轮廓、超轻薄化、高抗拉强度、高延伸率等方向发展,巩固公司在锂电铜箔行业的领先地位。目前,公司已开发 5μm 和4.5μm 极薄锂电铜箔,未来将成为公司主要核心产品。本次新建年产 1.5 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将进一步强化公司铜箔产业布局,增强公司的综合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2)加快产业聚集发展,符合地方发展规划的要求
拟建项目位于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梅县集聚地白渡片区,项目生产高性能铜箔,属于《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梅县)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2015-2030 年)》规划中的“北部新型电子产业配套组团”。
拟建项目位于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梅县集聚地白渡沙坪工业地块,且属于新型电子产业链,符合《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思路。
(3)发挥规模效应,降低产品成本
随着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补贴幅度逐步降低,补贴门槛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市场将逐渐由政策驱动转变为市场驱动,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从补贴依赖转为成本控制,动力电池价格降价成趋势。动力电池企业的成本压力将逐渐向上游锂电铜箔企业传导,锂电铜箔企业的成本需要进一步降低。通过扩大产能规模,提高规模化效应,降低产品成本,是行业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本项目产品可利用现有产品的销售渠道和管理资源,提高整体销售收入,降低单位销售费用
和管理费用,发挥规模效应,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系统整体运营成本,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2、可行性分析
(1)高性能铜箔市场空间广阔
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央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各种扶持培育政策。动力电池受高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带动,近年来增长迅猛,未来 3-5 年,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将持续,越来越多的传统燃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