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1-054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
急会议,召集人已于会上做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正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因此,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
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
授予 29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同意《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