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3-076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及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5,300,676 股
发行价格:54.7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289,999,983.96 元
募集资金净额:286,793,538.38 元
2、预计上市时间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源精电”、“公司”或“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新增 5,300,676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共 12 家,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4、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 179,822,740 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5,300,676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 185,123,416 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悦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7 月 14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
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竞价结果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本次科创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由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受理并收到上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03 号)。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普源精电普源精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类型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46.41 元/股(以下简称
“发行底价”)。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严格按照《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4.71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7.88%。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3、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5,300,676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6,248,653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
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6,248,653 股的 70%(即 4,374,058股)。
4、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扬帆 2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留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留仁鎏金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上海留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留仁鎏金二号私募投资基金)、上海留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留仁鎏金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留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留仁鎏金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伍号职业年金计划)、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陆号)职业年金计划)共 12 名投资者,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 特定对象 获配股数 认购金额 限售期
号 (股) (元) (月)
1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 913,909 49,999,961.39 6
色扬帆 2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2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731,127 39,999,958.17 6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5,335 36,400,477.85 6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4,147 33,599,982.37 6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6,954 24,999,953.34 6
6 上海留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留仁鎏 274,172 14,999,950.12 6
金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7 上海留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留仁鎏 274,172 14,999,950.12 6
金二号私募投资基金)
8 上海留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留仁鎏 274,172 14,999,950.12 6
金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上海留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留仁鎏 274,172 14,999,950.12 6
金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 274,172 14,999,950.12 6
陆号职业年金计划)
序 特定对象 获配股数 认购金额 限售期
号 (股) (元) (月)
11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 274,172 14,999,950.12 6
伍号职业年金计划)
12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274,172 14,999,950.12 6
(陆号)职业年金计划)
合计 5,300,676 289,999,983.96 -
5、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89,999,983.96 元,扣除发行费用 3,206,445.58 元(不
含税),普源精电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286,793,538.38 元,增加股本人民币5,300,67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81,492,862.38 元,符合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
6、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认购全部以现金认购。2023 年 9 月 15 日,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6 号)。根据该报告,
截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 17:00 时止,国泰君安为本次普源精电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指定的申购股票募集资金收款账户已经收到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289,999,983.96 元。
2023 年 9 月 15 日,国泰君安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划转
至普源精电指定的银行账户内。2023 年 9 月 19 日,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苏港会验字[2023]007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止,国泰君安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 1,886,792.45 元(不含税)后的
募集资金288,113,191.51 元划入普源精电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开立的账户。
含税),普源精电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286,793,538.38 元,增加股本人民币5,300,676.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81,492,862.38 元。
2、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5,300,676 股股份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