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证券代码:688337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5,300,676 股
2、发行价格:54.7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89,999,983.96 元
4、募集资金净额:286,793,538.38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2 名,均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目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2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2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
目录 ...... 3
释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公司基本情况...... 7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8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0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0
第三节 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21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21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1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2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23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27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7
三、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7
四、验资机构: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8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29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9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1
一、备查文件目录...... 31
二、查阅地点、时间...... 31
释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 指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普源精电
普源有限、苏州普源 指 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苏州普源精电科技有限
公司),发行人前身
普源投资、控股股东 指 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王悦
锐格合众 指 苏州锐格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曾用名为
北京锐格合众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锐进合众 指 苏州锐进合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曾用名为
北京锐进合众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普源 指 上海普源精电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之一级全资子公司
北京普源 指 北京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一级全资子公司
西安普源 指 西安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一级全资子公司
马来西亚普源 指 Rigol Technologies (malaysia) SDN. BHD,公司之二级全资
子公司
哈尔滨诺信 指 哈尔滨诺信工大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
的普通股
本次发行、向特定对象发 指 本次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行 股票之行为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国泰君安、主承销商、保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人
德勤会计师、发行人会计 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审计机构
君合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 年 6 月末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RIGOLTECHNOLOGIES CO., 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普源精电
股票代码 688337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179,822,740 元
法定代表人 王宁
注册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 8 号
办公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 8 号
电话 0512-66706688-688337
传真 0512-66706688
邮政编码 215163
网址 https://www.rigol.com/
电子信箱 ir@rigol.com
研发、生产、销售:示波器、万用表、信号发生器、频谱仪、分
析仪器、光学仪器及相关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和售后服务;销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办公设备、通信
经营范围 设备、环保设备、轻工产品、非危险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组装
虚拟仪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通用电子测量仪器领域的前沿技术开发与突破,以通用电子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数字示波器、射频类仪器、波形发生器、电源及电子负载、万用表及数据采集器等。公司产品逐步在时域和频域测试测量应用方向实现多元化行业覆盖,为教育与科研、工业生产、通信行业、航空航天、交通与能源、消费电子等各行业提供科学研究、产品
研发与生产制造的测试测量保障,并在前沿科学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中提供支撑。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股东大会授权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竞价结果相关的议案。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 年 8 月 15 日,公司本次科创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由上交
所受理并收到上交所核发的《关于受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03 号)。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39 号),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4、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3 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