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零二三年七月
发行人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
三、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及注册。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扬帆 2 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留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留仁鎏金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上海留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留仁鎏金二号私募投资基金)、上海留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留仁鎏金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留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留仁鎏金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陆号职业年金计划)、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伍号职业年金计划)、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陆号)职业年金计划),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6 月 2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认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4.71 元/股。
四、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300,676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五、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9,000.0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马来西亚生产基地项目 18,500.54 18,000.00
2 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989.09 11,000.00
合计 32,489.63 29,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六、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详细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将面临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效益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未来随着募投项目效益逐步体现,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将逐步回升。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详见“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十、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一、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发行人声明 ...... 1
特别提示 ...... 2
释义 ......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9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9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2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1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7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7
七、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18
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18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9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9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9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29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30
第三节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31
一、认购主体和签订时间...... 31
二、认购价格、认购数量、支付方式和限售期限...... 31
三、争议解决条款...... 33
四、生效条件...... 33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34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
变动情况...... 3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35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36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6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36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36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41
一、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41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43
三、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44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49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
划的声明...... 49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 49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普 指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源精电
普源投资、控股股东 指 苏州普源精电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王悦
本预案 指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
本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 指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2023 年 6 月 27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