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
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1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86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31.9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1]第 5-0001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677.03 万元,其中本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677.03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人民币 5,279.6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68,650,000.00
减:发行费用 50,330,943.39
募集资金净额 218,319,056.61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8,349,875.70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08,416,340.06
减:手续费支出 4,100.05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0.00
加:利息收入 1,248,006.19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2,796,746.9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4 月,公司及子公司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上述《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41021300040029091 51,131,203.5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 33050163735700000286 77,375.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 19340801040024036 1,488,938.3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41021300040029109 99,229.9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6,081.8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5,834.99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246.88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对此,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1]第 5-00040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三)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
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已全部收回,无在途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5-00011 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831.9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676.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16,676.62
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
更项 累计投入 末投入 项目达 项目可
目,含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金额与承 进度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承诺投入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 (%)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变更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额的差额 (4)=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