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1 证券简称:盟升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1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
应报告。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2 年 4 月 7 日至 2022 年 4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第七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6 元(含税)。公司因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登记,新增股份 378,000 股,依据上述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调整为 0.3591 元(含税)。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7 月 4 日,权益分派后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0-V=23.28-0.3591=22.92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3.28 元/股调整为 22.92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另,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办理相应注销登记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