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5 月 13 日和 2022 年 6 月 2 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内容为: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调整后内容为: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