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3.70 元/股调
整为 13.65 元/股。
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未
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663,003 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金亚东及其控制的
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其中,金亚东认购 50,000 股股票、宁波
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认购 3,613,003 股股票。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8号)。根据《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关于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方案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票价格为13.8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数为实际募集资金金额除以实际认购价格,预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1,739,130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因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价格调整为13.70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21,897,810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二、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86,833,91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2,783,013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84,050,9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4,202,545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84,050,900×0.05)/286,833,913≈0.05元/股。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3.70元/股调整为13.65元/股。
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3,663,003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金亚东及其控制的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其中,金亚东认购50,000股股票、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认购3,613,003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