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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99:长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6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53 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 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 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长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IPO 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化 的 详 细 内 容 , 请 查 阅 上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 IPO 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保荐机构华安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跟投,跟投机构为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瑞兴”),无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初步询价时间: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21 日(T-3 日)
的 9:30-15:00。

    4、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证协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5、同一投资者多档报价:本次初步询价采取拟申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 3 个,且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多次提交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

    6、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对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并重点参照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 家。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7、延迟发行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超出比例不高于 10%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申购前至少 5 个工作日发布《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 10%且不高
于 20%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申购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
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超出比例超过 20%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申购前至少 15 个工作日每 5 个工作日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8、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网下配售获配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到分)。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

    9、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 个月。限售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账户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华富瑞兴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10、市值要求: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初步询价的公募产品(除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外)、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 2019 年 10
月 17 日(T-5 日)(含 T-5 日)前 20 个交易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参与本次发行初步
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 2019 年 10 月 17 日
(T-5 日)(含 T-5 日)前 20 个交易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
行实施细则》执行。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持有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市值的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方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
的股票。投资者持有市值按其 2019 年 10 月 22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
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网上投资者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11、网上网下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在 2019 年 10 月 24 日(T 日)
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及网下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网下发
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9 年 10 月 24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2019 年 10 月 23 日(T-1
日)公告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 IPO 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12、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3、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
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T+2 日)16:00 前
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按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9 年 10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当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