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增加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情况,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且综合考虑了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服务水
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戈德伟、杨为乔、房坤
2021 年 11 月 4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戈德伟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