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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2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6

6882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8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凯立新材”)
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6 号),凯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6.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8.94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442,438,400.00 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1,856,819.51 元,凯立新材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0,581,580.49 元,2021 年 6 月 3 日,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申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10804)。

    凯立新材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安凯立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650,000,000.00 元,为保 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如下调整: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

 1                              320,000,000.00        196,790,836.23
      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

 2                              250,000,000.00        153,167,251.85
          利用产业化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50,623,492.41

合计                            650,000,000.00        400,581,580.49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未满足上述项目的全部需求,不足部分将由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
 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 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 责具体购买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立新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凯立新材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凯立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投项
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中信建投证券对凯立新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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